录取办法具体如下:
1、凡符合沪教委学〔2009〕6号文,报考条件第二条的考生,为我校文化单考的考生,录取人数为5名。其中:击剑3名(男、女、专项不限);手球2名(男、女、专项不限)。
我校将根据以上具体项目,按照文化单考考试成绩,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。
2、凡符合沪教委学〔2009〕6号文,报考条件第一条的考生,高考分数在上海录取控制分数线65%以上的,录取人数为8名。其中:击剑4名(男子花剑2名;女子佩剑1名、女子花剑1名);手球4名(男、女各2名,守门员不招)。
我校将根据以上具体项目,按照我校测试和“市统测”的水平排位结果及测试成绩(我校测试和“市统测”各占50%),分男女专项,按名次从高到低确定拟招收高水平运动员8人名单(如遇同分情况,我校测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),该名单上的考生只要达到上海录取控制分数线65%的可以录取。
3、凡符合沪教委学〔2009〕6号文,报考条件第一条的考生,高考分数在上海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,录取人数为13名。其中:击剑7名(男、女、专项不限);手球6名(男、女、专项不限)。
我校将根据以上具体项目,按照我校测试和“市统测”的水平排位结果及测试成绩(我校测试和“市统测”各占50%),按名次从高到低确定拟招收高水平运动员13人名单(如遇同分情况,我校测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),该名单上的考生必须达到上海录取控制分数线可以录取。
以上三类考生必须经三级公示,择优录取。 |